一、蘭州泡沫混凝土路床頂面平整度
為確保路床頂面平整度滿足路基規范要求,應采取以下預防措施:
1、路床部位后一層澆注層,輕質土的流值標準按165~175mm控制;
2、澆注前確保設備運作正常、材料準備充分,杜絕出現單個澆注區澆注層分多次澆注完成的現象。
3、確實出現無法一次澆注完成的情況時,應將已澆注部分挖除,重新制定措施,再次按1次性澆注完成進行施工部署。
4、精心布置輕質土澆注輸送管出料口在澆注區的平面位置:1)對于單管澆注,應將出料口布置于澆注區幾何中心位置;2)
對于雙管澆注,應使各出料口所控制的面積基本相等
為確保施工質量的均勻性,除現場進行必要頻率的過程檢測外,尚應采取以下措施:
1、泡沫混凝土工作站,每次開始澆注時,應先開啟水泥漿輸送,再開啟泡沫輸送進行混合。
2、泡沫混凝土工作站每次停止澆注時,應先停止泡沫輸送,再停止水泥漿輸送。
3、每次澆注前,對設備進行完好性檢查;對水泥、水及發泡劑的計劃使用量進行檢查,確保單個澆注區澆注層1次性澆注完畢,杜絕出現單個澆注區澆注層分多次澆注完成的情況。
4、在設計劃分澆注區澆注層時,確保單個澆注區澆注層的工程量與設備產能相匹配,杜絕出現單個澆注區澆注層的累積澆注時間超過水泥漿初凝時間的現象。
三、泡沫混凝土路床頂面強度
為確保路床頂面強度,除上述質量均勻性及路床頂面平整度保證措施外,尚應采取以下措施:
1、泡沫混凝土(發泡混凝土)澆注完畢后,應采用防滲土工布對表面進行整體保濕養護,避免出現暴露失水形成表層粉末現象;養護齡期不低于3天。
2、泡沫混凝土在路床交驗前,對澆注區邊界進行必要的臨時防護,避免出現臨時車輛、人員在路床表面行走而形成破壞。
3、泡沫混凝土在路床頂面確實需要臨時行車時,應待路床強度滿足設計要求后,在其上鋪設一層行駛保護層,保護層宜采用石屑,其厚度不應低于0.5m,壓實度不低于80%。
4、泡沫混凝土路床之上臨時保護層或路面結構層施工時,填料的卸料車或推土機不應直接在路床頂面行駛,而應采取先攤鋪推平前進后行走卸料的方式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