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
已經施行幾十年的工程預算定額即將完成使命
退出歷史舞臺!
近日住建部發布《工程造價改革工作方案》,明確提出:取消最高投標限價按定額計價的規定,逐步停止發布預算定額。
意思就是今后不再發布預算定額,招標控制價的編制,不再依靠預算定額。標前用定額來確定投資,要用初步設計的概算來審批,這樣的方式來作為投資管控的第一道防線。標后就用合同,標后不再依賴施工圖預算,所以也不需要發布預算定額,用合同來確定建設單位的投資管控的責任,來強化投資管控。這也是跟國際慣例接軌的一個重要的步驟和環節。(注:本段引用尹貽林教授解讀內容)
針對計價方式,《方案》提出推行清單計量、市場詢價、自主報價、競爭定價的工程計價方式,進一步完善工程造價市場形成機制。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網站發布《工程造價改革工作方案》,決定在全國房地產開發項目,以及北京市、浙江省、湖北省、廣東省、廣西壯族自治區有條件的國有資金投資的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項目進行工程造價改革試點。
1、修訂工程計量、計價規范
修訂工程量計算規范,統一工程項目劃分、特征描述、計量規則和計算口徑。
修訂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統一工程費用組成和計價規則。
2、完善工程計價依據發布機制
取消最高投標限價按定額計價的規定。
逐步停止發布預算定額。
3、強化建設單位造價管控責任。
引導建設單位根據工程造價數據庫、造價指標指數和市場價格信息等編制和確定最高投標限價。
4、嚴格施工合同履約管理
加強工程施工合同履約和價款支付監管。
全面推行施工過程價款結算和支付。
通知原文: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印發
工程造價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建辦標〔2020〕38號
各省、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直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進一步推進工程造價市場化改革,決定在全國房地產開發項目,以及北京市、浙江省、湖北省、廣東省、廣西壯族自治區有條件的國有資金投資的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項目進行工程造價改革試點。現將《工程造價改革工作方案》印發你們,請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按照工作方案制訂改革措施,積極推進改革試點工作。試點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及時與我部聯系。
聯系電話:010-58933216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2020年7月24日
(此件主動公開)
工程造價改革工作方案
工程造價、質量、進度是工程建設管理的三大核心要素。改革開放以來,工程造價管理堅持市場化改革方向,在工程發承包計價環節探索引入競爭機制,全面推行工程量清單計價,各項制度不斷完善。但還存在定額等計價依據不能很好滿足市場需要,造價信息服務水平不高,造價形成機制不夠科學等問題。為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促進建筑業轉型升級,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思路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的決策部署,堅持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正確處理政府與市場的關系,通過改進工程計量和計價規則、完善工程計價依據發布機制、加強工程造價數據積累、強化建設單位造價管控責任、嚴格施工合同履約管理等措施,推行清單計量、市場詢價、自主報價、競爭定價的工程計價方式,進一步完善工程造價市場形成機制。
二、主要任務
(一)改進工程計量和計價規則。堅持從國情出發,借鑒國際通行做法,修訂工程量計算規范,統一工程項目劃分、特征描述、計量規則和計算口徑。修訂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統一工程費用組成和計價規則。通過建立更加科學合理的計量和計價規則,增強我國企業市場詢價和競爭談判能力,提升企業國際競爭力,促進企業“走出去”。
(二)完善工程計價依據發布機制。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優化概算定額、估算指標編制發布和動態管理,取消最高投標限價按定額計價的規定,逐步停止發布預算定額。搭建市場價格信息發布平臺,統一信息發布標準和規則,鼓勵企事業單位通過信息平臺發布各自的人工、材料、機械臺班市場價格信息,供市場主體選擇。加強市場價格信息發布行為監管,嚴格信息發布單位主體責任。
(三)加強工程造價數據積累。加快建立國有資金投資的工程造價數據庫,按地區、工程類型、建筑結構等分類發布人工、材料、項目等造價指標指數,利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技術為概預算編制提供依據。加快推進工程總承包和全過程工程咨詢,綜合運用造價指標指數和市場價格信息,控制設計限額、建造標準、合同價格,確保工程投資效益得到有效發揮。
(四)強化建設單位造價管控責任。引導建設單位根據工程造價數據庫、造價指標指數和市場價格信息等編制和確定最高投標限價,按照現行招標投標有關規定,在滿足設計要求和保證工程質量前提下,充分發揮市場競爭機制,提高投資效益。
(五)嚴格施工合同履約管理。加強工程施工合同履約和價款支付監管,引導發承包雙方嚴格按照合同約定開展工程款支付和結算,全面推行施工過程價款結算和支付,探索工程造價糾紛的多元化解決途徑和方法,進一步規范建筑市場秩序,防止工程建設領域腐敗和農民工工資拖欠。
三、組織實施
工程造價改革關系建設各方主體利益,涉及建筑業轉型升級和建筑市場秩序治理。各地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統一思想認識,堅持不立不破的原則,統籌兼顧、周密部署、穩步推進。
(一)強化組織協調。加強與發展改革、財政、審計等部門間溝通協作,做好頂層設計,按照改革工作方案要求,共同完善投資審批、建設管理、招標投標、財政評審、工程審計等配套制度,統籌推進工程造價改革。
(二)積極宣傳引導。加強工程造價改革政策宣傳解讀和輿論引導,增進社會各方對工程造價改革的理解和支持,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為順利實施改革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環境。
(三)做好經驗總結。充分尊重基層、企業和群眾的首創精神,認真總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不斷完善工程造價改革思路和措施。